1952年,同濟大學創辦了中國首個城市規劃本科專業,當時的專業名稱為“都市計劃與經營”。1956年,該專業正式命名為“城市規劃”。2011年,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調整了《學位授予與人才培養學科目錄》,與此相適應,2012年本科專業名稱改為“城鄉規劃”。
1950-60年代本科專業創辦和建設的過程中,最初以前蘇聯“都市計劃與經營”專業的教學計劃為藍本,增加城市規劃初步課,安排詳細規劃與總體規劃兩個規劃設計課程及建筑學的相關課程,設置了城市規劃現狀調查的實習課程,并開設了《城市規劃原理》、《城市道路與設計》和《市政工程》等課程。之后根據城市規劃學科發展中社會及經濟學知識的需要,還增設了《城市建設經濟》和《區域規劃》課程。逐步形成了“強調建筑及市政工程兩方面的基礎以及培養規劃設計動手能力,強調教學與實踐密切結合”的辦學特色。
1977年,同濟大學恢復城市規劃專業招生后,教學計劃延續了以建筑教育為基礎、以扎實的城市工程技術和城市規劃與設計能力的培養為兩條主線、以及以社會實踐為主體的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特點,并在1980年代初,增設了城市社會心理學、城市環境保護、城市系統工程等課程,適應了1970-80年代我國城市建設對城市規劃專業人才的需要。
1992年,城市規劃專業本科由四年制改為五年制,本科教學計劃也進行了相應調整。除繼續保持以建筑和城市工程技術為基礎的特點外,還增加了城市經濟學、城市社會學、城市規劃法規和管理、城市規劃計算機技術應用以及城市設計的內容,并在低年級建筑教學階段加入城市規劃基本知識的教學環節,在高年級擴展社會實踐的教學環節,從而基本形成“一專多能”的人才培養教學體系。
近些年來,緊緊圍繞“鄉村振興”等國家戰略需求,并與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相適應,適時調整了本科培養課程體系。主要包括:總學分壓縮到200學分左右;設計系列課程中增加“鄉村規劃設計”;理論課程中增加“鄉村規劃原理”;實踐教學環節中增加“鄉村認識實習”;開設“城鄉發展與空間規劃”、“可持續智能城鎮化”等面向全校的通識課,開設“土地利用規劃概論”、“自然資源保護與利用”、“環境規劃與管理”、“城市模擬與規劃”、“空間句法概論”等選修課。